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35.启11:3.“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”表示爱与仁之良善,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,两者都来自主。这从“见证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见证人”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、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;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,也就是承认,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。关于“见证”和“作见证”的含义,可参看前文(AE 10, 27, 228, 392节)。“两个见证人”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,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,因为经上接着说“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,两个灯台”;“两棵橄榄树”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;“两个灯台”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(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,稍后会提到)。
“见证人”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,是因为他们,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。事实上,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;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,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;由此可知,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,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。因为正是神性,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;因此,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,它们在人里面,正是这些作见证。
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,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,来自主自己,还由于“作见证”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,所以在以下经文中,“作见证”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。约翰福音:
你们查考圣经,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。(约翰福音5:39)
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,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;因此,当经上说,“经文为祂作见证”时,意思是说,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。同一福音书:
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,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。(约翰福音8:18)
此处经上公开声称,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,为祂作见证。
又:
耶稣说,当保惠师,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,他为我作见证。(约翰福音15:26, 27)
“保惠师,就是真理的灵”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,也就是神性真理。又:
耶稣对彼拉多说,你说的是,因为我就是王;我为此来到世界,为了给真理作见证。(约翰福音18:37)
“给真理作见证”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;此外,在圣言中,“王”也表示这神性真理。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,“作见证”表示承认并称谢主,这是来自主;因此,“作见证”表示爱与仁之良善,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,因为这些来自主,属于人里面的主。
233.我曾被允许与死后的许多人交谈,他们以为他们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发光,因为如他们所说的,他们视圣言为神圣,经常通读圣言,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,因此获得了学者的声誉;出于这个原因,他们以为他们会是米迦勒或拉斐尔。但他们中的许多人被检查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研究圣言;结果发现,其中一些人出于自我之爱来研究圣言,以便他们可以作为教会领袖受到尊敬,一些人则出于世界之爱来研究圣言,以便他们可以获得财富。当这些人被进一步检查他们从圣言中所知道的东西时,结果发现,他们没有从中学到一个真正的真理,只学到可称为被歪曲的真理的那种真理;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腐臭的虚假,因为在天堂,它有臭味。他们被告知,这就是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,而不是以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为目的阅读圣言的结果。当自我和世界是目的时,心智在阅读圣言中就会沉浸在自我和世界中;因此,人们总是出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;而人的自我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物上都处于黑暗。在这种状态下,人不可能被主引导,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,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那里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。我也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;然而,当被发现缺乏真理时,他们被赶了出去;但他们配上天堂的骄傲自负仍留在他们身上。对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,因为它是真理而研究圣言的人来说,情况就不同了,因为真理可服务于生活的功用,不仅服务于他们自己生活的功用,还服务于邻舍生活的功用。我看到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,从而进入那里的神性真理之光中;我看到他们同时被提升到天使般的智慧和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幸福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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